新闻资讯 News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6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A4栋
邮政编码:430000
商务电话:027-87492569
     027-67849953
真:027-67849952
E-mail:admin@dyt2014.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咨询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2011年电力十大新闻解读
浏览:6667 时间:2012年08月30日 发布人:武汉大洋—开关分析仪—线参测试系统 【字号   

核心提示:2011年,电力供需紧平衡注解全年,持续缺电困扰局部。一季度,15个省级电网出现电力缺口;迎峰度夏时段,国网、南网两大区域最大电力缺口合计3112万千瓦,

  1.全年电力供需普遍紧张,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生产难以为继。

  新闻拓展:

  2011年,电力供需紧平衡注解全年,持续缺电困扰局部。一季度,15个省级电网出现电力缺口;迎峰度夏时段,国网、南网两大区域最大电力缺口合计3112万千瓦,湖南、广西、贵州日最大电力缺口超过当日统调最大用电负荷三分之一;入冬以来,全国已有17个省(市)出现拉闸限电,业内预测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将达3000万~4000万千瓦。

  2011年,火电企业深陷亏损泥淖,守土担责力不从心。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企业亏损153.8亿元,同比增亏95.2亿元,超过2010年全年亏损额。

  受飙升的煤价和运力不足制约,火电生产难以为继,10月份全国缺煤停机容量高达1600万千瓦。

  记者点评:

  面对2004年以来最为严重的电力短缺局面,“绝不能拉限居民生活用电”成为紧平衡状态下不得逾越的红线。年内,地区扩大、时段延长的缺电态势,是高耗能产业用电激增、水电出力锐减、煤价飙升导致缺煤停机增加、电源电网匹配失衡等因素叠加所致。缓解电力短缺困局,亟待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的深入落实,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的逐步实现。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新增电力保障能力,促进电力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电力供需的双向调节。

  2011年,为减轻亏损剧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成为火电企业摆脱受制于煤的“试金石”,而山西13家企业联名上书、赴京请愿,以及漳泽电力的被迫“易主”,则是火电企业命悬一线的无奈之举。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从根本上讲,需按照电价改革与电力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方向,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尽快在电价形成机制环节取得突破。

  2.电价调整、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新闻拓展:

  继2011年4月全国多个省份上网电价上调之后,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调整电价,15个省份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时隔半年,当年的第三次电价调整方案出台:自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此次除上调上网电价外,还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原来每千瓦时0.4分提高至0.8分;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在第三次电价调整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场交易电煤规定最高限价;同时还决定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

  记者点评:

  2011年前两次调整电价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由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导致火电企业继续大面积亏损,电企投资火电的热情下降,以致全国部分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状况。电价调整的目标指向当然也很明确。很显然,前两次电价调整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以至于下半年,产煤大省山西的13家亏损火电企业进京上访,再次要求电价调整,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行动控制电煤的快速上涨态势。第三次电价调整的同时出台了综合调控措施,目的还是逐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其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而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在各省份具体实施尚需时日。

  3.青藏联网工程建成投运。

  新闻拓展:

  2011年12月9日,世界上海拔最高、高寒地区建设规模最大、施工难题最多的输变电工程———青藏联网工程投入试运行。

  青藏联网工程自2010年7月29日开工建设,由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格尔木—拉萨±4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藏中220千伏电网工程三部分组成,从西宁到拉萨线路全长2530千米,总投资超过160亿元。工程历经16个月建成,比原计划提前一年。

  工程的建成,结束了西藏电网长期孤网运行的历史,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西藏发展的缺电问题;标志着我国内地电网全面互联,为从根本上满足西藏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电打下了基础。

  记者点评:

  屹立于“世界屋脊”的“电力天路”,是三万余名电网建设者克服重重困难,提前一年完成的迄今为止世界上质量管控难度最大的高原输电精品工程,建设过程中挑战了海拔最高、施工冻土区最长、高寒地区建设规模最大、施工难度最大等多项“世界之最”。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在为西藏自治区提供充足电能的同时,也守护着青藏高原的青山碧水。

  “电力天路”的建成运行,从根本解决了西藏自治区长期电力短缺问题,承载着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该工程不仅为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也将极大地推动西藏自治区社会文化发展,从而推动西藏、青海实现跨越式发展,带给当地百姓更多的幸福和希望。这一举世瞩目的伟大工程已经开启了西藏电力史的新篇章。

  4.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取得重大进展,成立两大辅业集团。

  新闻拓展:

  2011年9月29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暨电网分离企业划转移交大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与两家新集团签订了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至此,历时多年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取得重大进展,中央电力企业布局结构调整迈出重要步伐。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14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重组而成;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15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重组而成。

  记者点评: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历经9年主辅分离改革最终实现,是电力行业改革的一件大事。

  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既有利于电网企业集中精力抓好电网主业的运营和发展,又有利于电网辅业单位“辅业变主业”,做精做强专属工作。通过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组建规模更大、资源更集中、优势更明显、产业链更合理、综合实力更强的电力建设队伍,有助于重组企业降本增效,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国际一流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

  从行业角度看,此项工作也将加速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对电力行业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现全面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5.电力行业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新闻拓展:

  2011年,我国电力行业的文化建设可谓多姿多彩:1月15日,“2010年中国最美供电所”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这项活动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的大力支持,基层电力企业也表现出极高的热情。4月22日,“2010感动电力人物·团队”颁奖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吕清森等时代英模一一走上领奖台,接受电力行业和全社会的致敬。两个月后,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中国电力报社、中国电力报刊协会精心策划的历时3个月的“全国电力魅力基层党组织”大型报道活动落下帷幕。7月28日,《全国电力行业核心价值公约》在北京发布,这是我国建设形成的第一个行业性的核心价值体系,是全行业的精神纽带、行动指南和对社会的共同承诺。该公约共5章19条、2200余字,由总则、价值理念、自律规范、职业操守、附则等部分组成。

  记者点评:

  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近几年,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电力人从文化和价值层面思考电力行业未来走向,加快培育与电力行业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先进行业文化,推进电力行业科学发展。前面一系列活动是促进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将电力行业文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6.《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施行。

  新闻拓展:

  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37条,并附“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条例》规定,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条例》就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记者点评:

  电力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责任重于泰山。《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标志着我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依法监管的新时期,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条例》颁布后,电力行业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掀起了学习贯彻的高潮。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电力信息网|Power.NengYuan.Net 原文链接:http://power.nengyuan.net/201201/05/65168.html

返回列表


首 页   |   大洋义天 |  企业资质  |  新闻资讯  |  产品中心  |  科技园地  |  人才建设  |  现场试验  |  售后服务
Copyright @ 2011 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12790号
电 话:027-87492569 027-67849953    邮政编码:430205  传真:027-67849952
E-mail:admin@dyt2014.com  技术支持:大洋义天